最高法出臺司法解釋打擊假幣犯罪

        中國廣播網 10-11-03 11:26:46 中國集幣在線 發表評論

        運輸,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總面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四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假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假幣換取貨幣,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不足五千張(枚)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幣量在五千張(枚)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總面額不滿人民幣四千元或者幣量不足四百張(枚)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較輕情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條 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總面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六條 變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98次會議通過)

            為依法懲治偽造貨幣、變造貨幣等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和近一個時期的司法實踐,就審理此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仿照真貨幣的圖案、形狀、色彩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幣,冒充真幣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的“偽造貨幣”。
            對真貨幣采用剪貼、挖補、揭層、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處理,改變真幣形態、價值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的“變造貨幣”。

            第二條 同時采用偽造和變造手段,制造

        9 7 3 1 2 3 4 4 8 :
        更多郵幣卡資訊、行情!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中國集幣在線官方微信(jibizaixian)。
        中國集幣在線
        分享到:

        交易頻道

        關于我們 | 免責聲明 | 廣告服務 | 委托買賣 | 意見建議 | 友情鏈接 | 網站導航
        Copyright © 2000 - 2011 JiB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國集幣在線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