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天就到農歷正月十五日“元宵節”了。“元宵節”是全體中華民族的節日。無論是在現代還是古代;無論是在古代漢族統治地域,還是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統治地區,“元宵節”都以中華民族共節的魅力,歡樂著每個地區的人民。在共有的民俗如“吃元宵”、“點燈”、“放焰火”的同時,遼、金、元三朝還在“元宵節”前后特設了一個為期三天的“放偷日”。屆時上至天子下至平頭百姓,無不可以縱情偷竊鄰里的財帛子女,俗謂“偷燈”(求子節)、“偷菜(財)”(平財節)、“偷情”(情人節)的全民狂歡節。史籍《契丹國志》、《帝京景物略》,對此都有簡要記載。更令人驚喜的是遼代竟鑄有一枚民俗錢“龜鶴齊壽?我兒偷樣”紀念“放偷日”的特異民俗。
民俗錢“龜鶴齊壽?我兒偷樣”,目前面世僅見銅錢三種:圓孔背重郭圓錢一種,約四五枚。錢約當萬型,徑約57-58毫米,厚2.8毫米,重45-50克左右(見圖1、2、);掛錢一種一枚,高68毫米,徑56毫米,厚2.8毫米,重42.4克。(見圖3、);上下有掛佩錢一種一枚,高80毫米,徑57毫米,厚2.8毫米,重48.5克。(見圖4、)
三種“龜鶴齊壽。我兒偷樣”錢除形制不同外,面背文均相同。面文均為四個仿唐代楷書薛稷、薛曜兄弟“瘦硬”風格大字:“龜鶴齊壽”;肩腳四隅,鐫有四個端莊雍容唐楷小字:“我兒偷樣”。一錢面文兩種風格書體文字并存,這在中國圓錢史應為首創。三種“龜鶴齊壽。我兒偷樣”背文均為道教“星官童子龜鶴講道圖”。
此種“龜鶴齊壽。我兒偷樣”錢,是遼代官鑄民俗錢,而不是宋代宮錢。斷代依據有三:
1、形制決定了它們只能是遼錢而不能是宋錢。它的形制特點:闊大厚重,決不可能出現在“錢荒、銅荒”極端嚴重的北宋;圓孔圓錢這種背離“天圓地方”儒家理念的事物,絕不可能出現理學極其發展的北宋;掛錢佩錢的發明,是草原民族契丹人,根據自身騎馬系蹀躞帶、掛護身符的習俗自然產生的,所以它對宋地靠腳走路的農耕民族漢人,并無吸引力,而只能產生在北方草原。
2、錢幣錢文反映了當時遼契丹歷史的現實,真實地記錄契丹特有的“放偷”民俗。古代男壽稱“龜壽”,女壽稱“鶴壽”。漢桓譚《新論·辯惑》中說:‘龜稱三千歲,鶴稱千歲’,龜鶴并稱時即揞男壽女壽二人壽,“龜鶴齊壽”特指母子。“龜齡鶴筭”專指夫妻。遼代兒子當皇帝,母親掌實權,男壽女壽可以齊壽的時期,只有承天皇大后稱制至歸政遼圣宗這一時期(982年-1009年)而“龜鶴齊壽”錢恰恰是在此時鑄造,錢文亦真實地反映了當時遼契丹歷史。遼代“放偷日”是春節后第一個節日,它是春節活動的繼續,是春節的一個重要項目。所以它被記錄在過年祝賀帝后的節慶錢上。并特用承天皇太后一句充滿愛意褒獎小皇帝在“放偷日”與民同樂模樣的話:“。我兒偷樣”。巧妙地把“放偷日”的主題“全民狂歡,天人同樂”表達淋漓盡致活靈活現。這些史實只反映了契丹民俗與趙宋無半點瓜葛。
3、錢文“。我兒偷樣”的“兒”字和“偷樣”一詞,均為唐五代時期北方地區土生土長的地域文化。“兒”字古時“臼”常常寫作左邊一豎右邊一“日”或“目”,(見圖5、)當為典型的異體字。錢文“天降麟兒”、“兒孫繞膝”也都寫作“左邊一豎右邊一“日”或“目””。大家只要查一下《異體字辭典》就一目了然了。錢文“偷樣”,就是北方口語“偷兒的(模)樣”。與現在東北話里的“熊樣”、“儍樣”、“壞樣”、“小樣”異曲同工。薛濤詩中“春風因過東君舍,偷樣人間染百花”句里的“偷樣”,亦應是偷東西之意,而不是悄悄的意思。它說的是春風路過天上東君(日神)的房舍時,把東君點染花卉的“色樣”,偷偷地帶到人間,才點染出人間百花的姹紫艷紅(這里指得是做衣服的“蜀錦”)。至于薛濤的“偷樣”與錢上“偷樣”是否語意相同?愚意以為二者是有區別的。所以“。我兒偷樣”,不應也不該解釋為:“哦,太好的祝辭了,像神龜和仙鶴一樣長壽,我一定要偷著學這個樣子!”長壽的樣子是不需要偷著學的!而應是:“我兒(指遼圣宗皇帝)‘放偷日’偷兒的模樣著實有趣”。
以上分析,確認了“龜鶴齊壽·我兒偷樣”錢,遼代民俗錢的性質,肯定了它是遼代統和年間春節慶典錢中特鑄的記念“放偷日”的紀念幣,體現了遼代民俗“放偷日”全民狂歡,天子與人民同樂的主題,為廓清潑灑在契丹民俗上的污穢掃請了道路。
契丹族的“放偷日”始于南北朝時期。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連續三天“放偷”。官民可以日夜進行相偷戲,“相偷”即為互相隨便偷竊。歷代漢人典籍所紀契丹等少數民族民俗時多出于獵奇或偏見,都有意或無意識地夸大和歪曲其民俗中與漢俗迥異的活動,借以宣揚契丹經濟文化的落后,漢族文化的先進。其實,契丹很多民俗都來自中華傳統文化。比如,“放偷日”里的“三偷”:“偷燈”、“偷菜”,“偷人”均來自古漢俗并不奇葩。
宋代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二《偷燈盞》解釋當時人在元宵節偷燈的原因時說:“一云,偷燈者,生男子之兆。”這里“燈”諧音“丁”,“登”,“丁”,就是男丁。“登”,就是登第。這樣一來,偷燈就象征著生育兒子,科舉及第。偷燈就是祈求子嗣綿延,祈盼事業有成。根據同樣的道理,觀燈也具有求子的涵義。于是,古代婦女出門觀燈有了這個理由,就名正言順了。元宵節的晚上,家家戶戶門前都燃一些用豆面捏成的或用蘿卜刻成的燈。有女子婚后不育的,學童未及第者,元宵節就要上街去偷燈吃,以求生子,狀元及第。事雖荒誕,倒也充滿了一種喜慶祥和之美。
古代南漢人元宵節喜歡“偷菜”,拌以糕餅煮食以求吉祥。元宵夜偷青時,偷中的以挨罵為吉祥之兆,偷不中者則以不挨罵為吉兆。契丹放偷節里,人們也以“偷青”為主。“偷青”即竊取他人蔬園里少許的青菜。但也有偷青菜不止偷少許,而是偷空人家菜園。一遇元宵佳節,“不論男女老少,不待更深,飯后即出,到處洶洶,勢同掠奪,各園主稍為疏防,即被一掃而空。”
元宵節也是一個浪漫的節日,元宵燈會在封建的傳統社會中,給未婚男女相識提供了一個機會,傳統社會的年輕女孩不允許出外自由活動,但是過節卻可以結伴出來游玩,元宵節賞花燈正好是一個交誼的機會,未婚男女借著賞花燈也順便可以為自己物色對象。元宵燈節期間,是男女青年與情人相會的時機。所以元宵節可以說是地道的中國情人節。《松漠紀聞》里記載,契丹人“是日,妻女寶貨、車馬為人所竊,皆不加刑”、“亦有先與室女私約至期而竊取者,女愿留則聽之”,表明契丹人當時在“放偷日”不但可以盜走日用品,而且活生生的女子也可以隨便“拿”走。
“放偷日”里“偷燈”、“偷菜”、“偷媳婦”的民俗,折射了原始共產制的影子,物主對“放偷日”“偷竊”行為大多采取相當寬容的態度,因為你偷我的,我偷你的,多是相互嬉戲狂歡的活動。因此物主只是嚴加戒備,以防失竊而已,并不抓賊,在失竊后也只是去想方取回失物。“放偷日”里的偷竊更多的也僅是嬉鬧玩樂的一種方式。
元宵節“放偷日”是皇帝“與民同樂日”,這個習俗自漢代就已確立,契丹國一直保持。民俗錢“龜鶴齊壽。我兒偷樣”的傳世,證明了遼契丹在繼承和發揚中華傳統文化方面一直走在中華民族的最前列。
泉癡山人2018.3.1日于京東沉疴康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