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重寶”導致貨幣貶值 |
發布日期:12-05-25 08:30:49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中國商報收藏拍賣導報 作者:南方云 |
一次偶然的機會,筆者從一位朋友那里獲贈一枚 “咸豐重寶”(背)當五十銅錢。該銅錢直徑約56毫米,厚約3.5毫米,品相極美。 眾所周知,此錢出自咸豐一朝期間的太平天國革命運動高潮時期。由于太平軍連連大捷,各地反清起義風起云涌,清朝軍費開支大增,而稅額收入大減,加上受鴉片戰爭的影響,大清政府的財政異常拮據。為了籌款鎮壓太平軍,緩解財政危機,于咸豐三年(公元1853年)清廷被迫鼓鑄大錢。 “咸豐重寶”始鑄當十大錢,繼而又開鑄當五十、當百和當百以上,并令全國各省迅速鑄造推行。“咸豐重寶”的當值等次、大小輕重、鑄造材質、鑄造工藝、文字書體、錢文等鑄行情況十分混亂復雜,在各局甚至在同一局監內鑄造時,都差異很大,以致有當值大小和錢體大小輕重倒置的,還有鐵錢和鉛錢之別。 為了迅速推行大錢,咸豐鑄錢局數量上比前朝又有增加,在原有的寶源、寶泉和各省錢局基礎之上,又設立熱河寶德局,江蘇寶蘇局再設清江浦分局,新疆喀什局還準許克勤郡王設立捐銅局專鑄大錢,致使已停鑄的錢局紛紛恢復鑄行。 咸豐大錢的當值有多種,以“咸豐重寶”當十錢的鑄行最為普遍、鑄造量頗豐。其次是當五十、當百大錢,當五百,當千僅寶泉局、寶源局、寶鞏局、寶陜局、寶河局和克勤郡王等鑄造過。寶文當十、當五十大多用“重寶”,當百以上用“元寶”。 由咸豐強制推行的大錢破壞了自順治以來清朝一貫推行的制錢制度,這種以“虛錢”來代替“實錢”,造成貨幣貶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