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1964年民權法案是20世紀中期以黑人為主要力量的民權運動的產物。該運動的主要目標是取消種族隔離(racial segregation)和種族歧視(racial discrimination)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的國防工業便有禁止種族歧視的規定。二戰后,美國軍隊取消了種族隔離制度。1955年12月5日,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黑人婦女羅莎·帕克斯因在公共汽車上拒絕移到黑人坐位而被捕。黑人群眾紛紛為此舉行抗議活動。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博士運用黑人教會的傳統力量,使自發的種族抗議轉變為一場聲勢浩大的民權運動。1960年,在北卡羅來納州的格林斯伯勒市出現了黑人集體坐進白人飯館的反種族歧視運動。隨后,這一運動席卷美國南部,迫使商店、飯館、圖書館和電影院等取消種族隔離制度。1963年8月,馬丁·路德·金領導了抗議種族歧視的“向首都華盛頓大進軍”,使民權運動達到高潮。1964年7月2日,美國國會通過民權法案(the Civil Rights Act), 內容規定了美國境內不得采取種族隔離,也規定對黑人、少數民族與婦女的歧視性行為為非法。它結束了美國自立國以來長期的黑白種族隔離政策,被認為是人權進步的里程碑。
早在2008年12月2日,美國國會就通過了“發行1964年民權法案50周年紀念幣”的法案,法案要求美國財政部發行鑄造1美元紀念幣來紀念1964年民權法案簽署50周年。2013年,美國造幣局提交了“1964年民權法案簽署50周年紀念幣”的正背面圖案設計稿共25件,經美國藝術委員會(Fine Arts Commission)和美國國民造幣咨詢委員會(Citizens Coinage Advisory Committee)評審后,最終由美國財政部選出了最佳方案。2014年2月1日,美國財政局正式發行“1964年民權法案簽署50周年”紀念銀幣一枚。該幣為美國法定貨幣,由美國造幣局鑄造。
正面圖案:
中央為三名民權運動的游行人員,他們手挽著手,目光堅定地直視前方。最右側的男子肩扛書寫著“We Shall Overcome”( 我們一定會勝利 )字樣的牌子。幣的上緣寫有“LIBERTY”(自由)字樣,下緣環刊“IN GOLD WE TRUST”(我們信仰上帝)字樣。
背面圖案:
中央為三束熊熊燃燒并互相交織的火焰,象征了民權法案中規定的黑人受教育的自由、選舉的自由以及操控自己命運的自由。幣緣環刊“CIVIL RIGHTS ACT OF 1964”(1964年人權法案)字樣和美國國名,左右兩側空白處分別標有“SIGNED INTO LAW JULY 2”(7月2日簽署成為法律)和美國格言“E PLURIBUS UNUM”(合眾為一)字樣及面額。
材質:銀 質量:精制/普制 成色:90% 直徑:38.1毫米
重量:26.73克 發行量:共350000枚 面額:1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