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企業,只要在企業營業執照添加“黃金首飾經營業務”,就能滿足銀行內部的合規要求;二是由融資租賃公司或黃金加工企業提供“通道業務”,由它們先從銀行租來黃金,再轉租給個人。
在她看來,只要自己企業在銀行信用評級達到B以上、擁有足夠授信額度并繳納相應保證金,要租到黃金并非難事。
“聽銀行內部人士說,黃金租賃屬于銀行表外租借業務,在監管部門嚴控表內信貸的情況下,這種表外租賃業務操作起來相對靈活。”陳倩說。這種靈活操作性留給她的最深印象,是缺乏統一定價標準。
目前,工、建、浦發、中行等都開設黃金租賃業務。陳倩接觸的三家,給出的費用最低3.5%,最高4.2%,還有一家是3.8%。
“費用高低,與銀行內部風險定價機制有關。”一家銀行貴金屬部人士說,這主要取決于銀行應對未來金價波動、實物黃金交割等市場風險的操作成本。但他強調,為防止企業與個人借黃金租賃套取資金投機或炒金行為發生,多數銀行不大會允許非黃金產業類企業參與。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陳倩在閑聊中發現,黃金租賃卻成為身邊企業家的一項時髦的價差套利游戲。
“價差套利”火中取栗
價差套利,概括而言,就是這些企業家在去年金價回調28%的基礎上,進一步看跌2014年金價走勢,便以各種手段“借來”黃金在金交所出售套現,希望等到2014年金價下跌到理想價位時,再購買同等量實物黃金歸還,賺取價差收益。
“有個企業家去年底簽訂3個月黃金租賃合同,先在1300美元/盎司賣掉,他說要等到2014年一季度金價跌到1150美元/盎司再回購歸還,150美元/盎司的價差收益就落入口袋了。”陳倩說。這位企業家動用的資金超過千萬元,由于銀行對黃金租賃對象限制諸多,他選擇向黃金開采貿易企業租借實物黃金。
畢竟,黃金貿易商把大量實物黃金握在手里,也不能產生利息收入,不如通過外租獲得租賃費用。
這種操作手法與銀行黃金租賃手法類似,需要企業家拿出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并用房產做抵押,且黃金租賃期間的遠期合約套期保值策略必須在黃金貿易商賬戶操作,以在租賃期間有效控制金價波動風險。但是,如果黃金跌幅遠低于企業租賃黃金時設定的遠期合約買入價格,企業家就不得不追加大量期貨交易保證金,甚至觸及黃金租賃的盈虧平衡點。
“黃金租賃的持續期限不大會超過一年,因為交易時間越短,越有利于控制金價波動風險。”上述銀行貴金屬部人士透露,但不乏激進的富豪投資者。
近期,有些富豪甚至將黃金租賃獲取的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