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炒金:合法?灰色? |
發布日期:09-09-23 08:25:48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作者: |
。一位常年參與黃金投資的陳先生告訴記者:“恒泰大通開出的保證金很有吸引力,而且客戶資金又有安全保障,是個不錯的炒金途徑。”
準入門檻未放開 交易時間便利、杠桿比例靈活、第三方存管保證資金安全,恒泰大通的預付款交易模式彌補了以往黃金投資中的缺陷,受到投資者的歡迎,但在記者采訪過程中,一位接近黃金監管當局的人士對此卻拒絕發表評論。 “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黃金投資公司可以對接到倫敦、紐約等地規范的黃金市場中。許多公司聲稱自己公司的數據是與國際接軌的,但實際上,這些公司僅僅是盜用或參考了國際市場價格,然后應用到自己開發的交易系統中,這等于是借用國際金價自己開設了一個賭盤。”一位律師向記者道出了其中的奧妙。 換句話說,即使恒泰大通以第三方存管的方式保證客戶資金的安全,這種交易模式仍然處于不受法律保護的灰色地帶,假如將來產生什么交易風險,法律并不保護參與交易的投資者的利益。 “我們也想合法化,可是沒法獲得審批。”恒泰大通一位高管向記者表示。 原來,出于防控風險的角度考慮,我國目前只允許央企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行套期保值操作,其他類型的企業和機構都不能直接參與交易。 監管體系待完善 除了市場準入門檻尚未放開之外,目前國內黃金市場未能形成一個完整的監管體系,也是炒金渠道合法化進程緩慢艱難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直以來,計劃經濟時代統購統銷遺留下來的管理歸口問題都未能解決。 據了解,目前黃金市場上的主體主要有上海黃金交易所(現貨黃金交易等)、商業銀行(與黃金相關的金融投資品)、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品種)、民營黃金公司(實物黃金交易)等。就上海黃金交易所而言,其上級主管單位是中國人民銀行,但是,其開展的T+D業務實際上屬于準期貨品種,期貨則歸口于證監會管理。從商業銀行來看,他們推出的紙黃金、實物黃金、黃金期權等品種屬于金融投資品的范疇,應當在中國銀監會的管理框架下運營,但商業銀行需要通過期貨市場轉移這些品種的價格風險時,又需要經過證監會的審批。而民營黃金公司,則只需經過工商注冊即可合法開展黃金白銀買賣,無需歸口人行、證監會、銀監會等任何一家金融監管機構管理。 監管體系存在的重疊和漏洞,制約了合法交易主體的發展,灰色炒金則屢禁難止。 法律有盲區 灰色炒金往往是在投資者出現巨額虧損之后將炒金公司告上法庭而為人所知。但目前,我國尚無規范黃金交易的專門法律,因此,案件的審理和最終判決只能從其他法律條款中尋找依據,有時較為牽強,在法律界頗多爭議。 上海聯泰黃金案就是例證。上海市黃浦區法院于2008年4月17日以非法經營罪對該案作出宣判。盡管在審判過程中,中國證監會法律部出具了《關于對上海聯泰黃金制品有限公司經營行為認定意見的函》,依據國務院《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認定其為變相期貨,但由于現行法律并沒有相應的條文規定對此的處罰標準,因此,最終只能以非法經營罪來量刑。 雖然在類似的案例中,炒金公司能夠被繩之以法、付出代價,但參與交易的投資者由于涉嫌知法犯法,相關利益并不能得到法律保護。據悉,今年上海曾圍剿幾家地下炒金公司,與這些公司有關聯的投資虧損客戶因涉嫌知法犯法均未能追回投資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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