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幣現假冒偽劣產品 貴金屬收藏需防四大騙術 |
發布日期:09-01-12 08:52:50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大洋網-信息時報 作者:袁峰 |
近年來,隨著人們對貴金屬產品的收藏、投資熱情逐步高漲,一些不法商販利用人們對這一新貴收藏領域不甚了解之機,大肆發布虛假金銀幣宣傳信息,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2008年12月,中國金幣總公司聯合廣東粵寶黃金投資公司啟動了“中國貴金屬紀念幣維權反假宣傳周”活動,發布了目前市場上貴金屬四大偽劣現象,并對貴金屬的基本信息、維權行為作了詳細的解釋。
四大偽劣手法欺瞞投資者 手法一:虛構事實抬高產品身價。 例如《清明上河圖》(書畫長卷復制品)廣告號稱以故宮博物院所藏真跡為底本,由國家圖書館和首都圖書館永久收藏;《世紀偉人金鉆懷表》廣告號稱由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出具《國禮證書》。這些內容實際上子虛烏有,對廣告受眾有很大欺騙性。 手法二:偷換概念混淆產品實質。 例如《毛澤東彩色金銀幣》、《齊白石國粹生肖幣》、《2007豬年賀歲幣》等產品,實際上只是紀念章,卻以“幣”自居。另外根據有關規定,只要符合條件,并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郵政部門審批核準,均可制作和銷售此類紀念品,但一些廣告中卻冠以“國家權威部門破例、破格、特批”等用語,借此凸現紀念品的惟一性,誤導廣告受眾。 手法三:虛假表示產品升值前景。 廣告多以“走俏、轟動、火爆”等不實之詞形容產品銷售情況,宣稱“收藏前景無限、(價值)短期內必將一路飆漲”等內容,毫無依據地承諾或判斷產品升值前景,但是卻避而不談付出昂貴價格購買產品的風險。 手法四:使用他人名義涉嫌違法或侵權。 廣告中有多處違禁使用“外交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郵政總局”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還有多處涉及“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國家圖書館”、“首都圖書館”等單位或組織的名義,也未經同意或授權,并且表述內容與事實不盡相符,存在誤導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