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傍世博”售假侵權行為 |
海寶長出一撮頭發、“東方之冠”印上了粗劣的文具……隨著世博會日益臨近,這樣的山寨世博商品不時可見。不少代表委員建議,創新是世博會的靈魂,應嚴防世博相關商品和展品被“克隆”。 來自上海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的吳志明代表表示,辦好世博會,法律問題不能忽視,尤其是世博會相關產品和展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一開始就要做好。“各個國家的展品、場館外觀的設計、外部用的材料,都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世博會是人類創新成果的集中展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理所應當。”孫運時代表也表示,世博會是創新的盛會,各個國家都把代表自己對未來生活探索的展品拿到世博會來展示,幾乎都是這些國家最新、最好的成果,游客又能和這些展品近距離接觸,如何防止這些展品被仿制需要重視。 一些代表和委員也注意到,世博會除了大量珍貴的展品、充滿創意的建筑設計、創新的建筑布展材料外,還有大筆“無形資產”:各場館精心設計的布展,開幕的慶典儀式、焰火表演,總數高達2萬場次的文藝演出,200余國家和國際組織參展方申報的1000臺節目……這些表演涉及著作權問題,同樣需要做好知識產權保護。 據悉,早在2004年國務院就頒布了《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2007年上海世博會組委會通過了《2010年上海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綱要》,上海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也相應制定了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的配套實施辦法。但一些代表委員也坦陳,“傍世博”的售假侵權現象仍不時可見。 一些代表委員建議,上海不妨參照奧運會知識產權保護的經驗,在世博會籌辦和舉辦期間采取臨時措施,對“傍世博”的售假侵權行為給予嚴厲打擊。如對售假經營戶實施“一次警告、兩次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對市場主辦者追究連帶責任。旅行社導游如帶游客到市場、商店買假貨,也要受到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