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參觀須知》條款內容問答 |
發布日期:10-04-22 08:35:56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 作者: |
攝像、攝影、錄音一般均無限制。即便涉及使用他人擁有著作權的作品,參觀者仍可依照我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合理使用。
就室內場所而言,園區內不同展館、文化演藝活動對攝像、攝影、錄音行為采取不同的要求。因此,希望參觀者尊重和遵守各展館、文化演藝活動有關拍攝的規定,在進行攝像、攝影時盡量避免對展覽和活動的正常進行造成影響,避免對參觀秩序造成影響。 9.如何理解《須知》第八條第二款,組織者和參展者可在園區內攝像、攝影、錄音,并可使用參觀者肖像這一規定? 答:作為以往世博會和大型活動的慣常做法,組織機構會對一些重要的場所、活動進行攝像、攝影、錄音,這不免會涉及使用參觀者的肖像。如要求組織機構逐一征得所涉參觀者的同意,實踐中難以操作。需要說明的是,組織者和參展者使用參觀者肖像時,將充分尊重參觀者,所形成的照片、圖像、視頻將主要用于記錄和宣傳世博會的目的。 10.《須知》第九條規定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組織者可采取的臨時限制措施,這一規定是否會對參觀者正常參觀世博會帶來影響? 答:上海世博會參展者眾多,預計參觀者數量巨大,這給世博園區的有序運行和安全保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因此,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是組織者應對極端高峰情形的必要、合理管控手段。此外,上海世博會如此龐大的系統要運作半年之久,還可能由于惡劣天氣、技術故障等原因,需要采取臨時限制措施。所有臨時措施都是為了參觀者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希望廣大參觀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應當強調的是,采取臨時限制措施是個別極端情況,組織者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均衡人流分布,最大限度避免相關情況的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