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郵演繹“高臺跳水”市場呼喚監管之策(湯成光) |
發布日期:04-08-28 00:30: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8月13日發行的《奧運會從雅典到北京》郵票小版張,剛剛上市就被炒高到60多元,但是僅僅4天,到了8月17日就出現了大幅下跌,演繹了一幕“高臺跳水”的鬧劇。收盤時回落到43.5元附近,創上市以來新低,預計今后幾天可能繼續走低,考驗其40元一線的支撐位。在許多投資者看來,又是壟斷原始票源的地方公司與市場內部的投機分子借助重大題材瘋狂“炒作”的結果。但是,我們也清楚地看到,一部分郵商和散戶卻甘心情愿地跟風上當,成為新的套牢一族。其實,只要我們好好回憶一下,不難發現長期以來許多公司借助新郵票的重大題材瘋狂炒作,中飽私囊,屢見不鮮,造成了眾多的套牢族。遠的不說,僅是今年就發生了多次炒新悲劇,難道熱衷炒新者們這么快就遺忘了嗎?! 新郵上市價格一步升天、然后再高開低走,不僅套牢了一批又一批炒新者的資金,同時也造成了郵市的大量失血、價格下滑,而且使郵市處于崩潰的邊緣。這就是為什么8月份的郵市在傳統的“歇夏”期接近尾聲、銷毀30億封存郵票的重大政策性利好的情況下仍然低迷的根本原因,是郵市投機盛行、投資次序混亂、缺乏監管帶來的惡果。 筆者認為,郵市如果再不加強監督管理,繼續任其放任自流、“違規”放貨、炒新投機盛行,必然走向窮途末路。但是,令人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有關部門早就對新紀、特郵票的發行、銷售問題作出過明文規定:“郵資憑證中的紀念郵資憑證、特種郵資憑證在郵政窗口的出售期為一年(后來修改為6個月),在出售期內的紀、特郵票及其他郵資憑證必須按面值或規定的售價出售,不得加價或降價。”(見《關于郵資憑證發行問題的若干規定(試行)》第五十九條)可是,多年來郵政部門發行的新郵,從未真正執行過這一規定,使其成了一紙空文!新郵面世,不是被狂炒得數倍、數10倍的高于面值,就是低于面值打折拋售,新郵根本不能分散到各地郵政窗口公開出售,而是被地方公司及少數人壟斷、控制,“違規”經營,甚至以票謀私、中飽私囊,卻得不到嚴格地監管和處理。這不能不說是有關管理部門的失職、不能不說是郵市的悲哀。 當然,我們不否認這次國家郵政堅決銷毀30億元編年票、張對市場產生的積極影響。但是,這畢竟是治表之策,不能治本。因為郵市投機盛行,投資次序混亂、積重難返,絕不是銷毀一次“垃圾”郵票就能夠起死回生的。況且郵市缺乏監管由來已久,迫切需要有關部門盡快加強市場監管,依據有關政策法規,采取果斷的措施來嚴懲郵市上的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當前,尤其應該采取二條治本措施:一、從當月發行的新郵票開始,嚴格執行《關于郵資憑證發行問題的若干規定(試行)》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對在新郵票規定的發行期內不按照面值出售的當事人給以嚴肅的經濟處罰,對舉報屬實者堅決給予重獎。二、對各地郵票公司嚴格執行按郵票面值100%的現金結算制度(對郵票公司實現的正常銷售利潤可以通過另外的財務結算渠道返還,實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任何單位決不允許拖欠國家郵政局的新郵票票款。其余的票源,不論大小版式一律改變財務結算渠道,拆包、拆箱后投放到全國各個郵政營業窗口向社會群眾公開出售,徹底杜絕批量紀、特新郵回流到二級市場倒買倒賣。惟有如此,地方公司的“違規”放貨、二級市場上的炒新行為才能得到有效控制,郵市才能走上規范、健康的發展之路。 (大江南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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