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卡余額惹爭議 近半網民支持部分轉存 |
發布日期:04-09-03 20:23: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電話卡余額不退引消協“炮轟”
網站調查近半網民支持“部分余額轉存”方案準備出臺的《廣東省電信條例(草案)》提出電話卡過期后余額“轉存”處理方案,一度引起了用戶關注,本報曾就此預測了5種可能出現的余額處置方案。最近,國內知名門戶網站新浪的一次調查顯示,近一半網民支持“部分余額轉存”方案。而中國消費者協會上周也對電話卡“過期余額不退”進行炮轟,認為其屬于不平等條款。
消協炮轟“余額不退”
中國消費者協會一位負責人上周公開對外表態,電話卡過期余額不退是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條款,經營者隨意侵吞卡內余額構成不當得利。因為電信卡是一種有價證券,其形式是證券,實質就是合同。因此,有關電信卡糾紛應適用《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提供服務的規定。目前市面的電信卡雖有不同面值、不同種類可供挑選,但在過期后卡內余額處理問題上,消費者卻沒有選擇余地和協商可能。在這種“慣例”面前,消費者已被剝奪了表達自己真實意思的權利,不能由此推定其購卡就是對該條款的同意。
這位負責人認為,電信卡到期后服務終止與卡內余額歸屬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卡內余額包含著電信運營商還未提供的服務,如果消費者要求退還,并愿意支付一定的手續費,電信運營商應扣除相應成本后歸還給消費者,或采取經消費者同意的其他方案。在這種“慣例”面前,消費者被剝奪了表達自己真實意思的權利,不能由此推定其購卡就是對該條款的同意。
近半網民支持“部分轉存”
在電話卡余額處理的問題上,由于需要考慮到電信運營商實際付出的管理成本,因此“退還余額”和“全額轉存”等處理方式,一度引起爭議,尤其是運營商方面認為對經營者不公平。本報曾經預測了可能出現的5種余額處置方案,包括直接延長期限、全額轉存、部分轉存、部分退回余額、過期前轉存等。而新浪網最近所作的一次調查顯示,近一半受訪網民認同“部分余額轉存”的方式。
據介紹,截至上周日有4200多網民參與了這次“電話卡余額處理狀況調查”的投票,其中有46.15%網民認為,過期后電話卡余額應該“部分轉存”,而支持“適當延長期限”、“部分余額退還”方式的,分別有28.43%和22.49%,只有不到3%網民認為余額可以“直接歸還運營商”。在參與投票的網民中,有九成以上認為余額作廢屬于為運營商不當得利。
(伍健文 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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