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團伙虛構郵票交易借巨款終領刑 |
發布日期:13-08-06 08:43:01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 |
彭艷 韓繼領
集郵增值,相信大多數人都有所耳聞,然而,以虛構郵票交易的方式行騙卻不多見。近日,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通過虛構郵票交易以“借錢”為名多次騙取受害人錢財的案件,四名被告人分別被以詐騙罪判處六年九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12年8月至12月間,被告人陳某、王某、彭某、陳某某、胡某(另案處理)結伙或單獨在蚌埠市區及懷遠縣行騙。一般由陳某某開車將同伙送至指定地點后,陳某先與受害人進行搭訕,取得受害人信任后,由王某假裝賣郵票,彭某負責利用外地口音假裝高價買郵票,后彭某再以身上錢沒帶夠為由向受害人“借錢”,胡某負責“望風”,以防止受害人報警。 案件受害人多為老年人,被騙錢財的數額從7000元到60000元不等,詐騙數額共計194000元。案發后,公安機關追回部分贓款并發還給受害人,截至判決宣告前,仍有158000元無法追回。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王某、彭某、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民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四被告人詐騙數額均屬數額巨大,應依法予以懲處,經綜合各被告人犯罪情節,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二萬元;判處彭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二萬元;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