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廢紙“民國紙幣” 變成今天的收藏寵兒 |
發布日期:09-12-08 10:49:25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互聯網 作者: |
nbsp; 1935年11月3日,財政部發布公告,宣布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法幣制度。公告指出:“自近年世界經濟恐慌,各重要國家相率改定貨幣政策,不許流通硬幣。我國以銀為幣。白銀價格劇烈變動以來,遂致大受影響。國內通貨緊縮之現象,至為顯著。因之工商調敝,百業不振,而又資金源源外流,國際收支大蒙不利,國民經濟日就萎敗,種種不良狀況,紛然并起。”“設當時不采有效措施,則國內現銀存底,必有外流罄盡之虞,此為國人所昭見者。”“本部特于上年十月十五日施行征收銀出口稅兼課平衡稅,籍以制止資源外溢,保存國家經濟命脈,緊急危機得以挽救。顧成效雖已著於一時,而究非根本挽救辦法。”“近來國內通貨益加緊縮,人心恐慌,市面更形蕭條,長此以往,經濟崩潰必有不堪設想者。政府為努力自救,復興經濟,必須保存國家命脈所系之通貨準備金,以謀貨幣金融之永久安定。茲參照近今各國之先例,規定辦法,即日施行。”(20)公告中規定了六條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法幣的發行機關是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1936年又授予中國農民銀行發行權),而其他銀行鈔票逐漸收回;設立發行準備管理委員會,以保管準備金及管理法幣的發行;國家統一管理白銀,工商業及公私往來都必須使用法幣,個人持有的白銀必須兌換成法幣;中央、中國及交通銀行無限制買賣外匯,以穩定法幣對外價值,保持匯率穩定。 這次貨幣改革使中國貨幣徹底與白銀脫鉤。但當時中國政府缺少足夠的黃金或白銀來確定法幣的含金量,于是政府計劃集中國庫和民間的白銀和黃金,在紐約和倫敦市場出售換得外匯作為保證法幣發行的準備金,以外匯作為確定法幣價值的基點。11月5日,中央銀行公布法幣對英鎊比價:1法幣=1先令2.5便士(根據1930-1934年外匯匯價的平均數確定)。從這一天開始,外匯匯率逐日公布,而上述三家銀行則承擔穩定市場匯率的責任。這一規定實際上標志著國民政府加入了英鎊集團,中國經濟和英國經濟之間的關系更加密切。 美國政府對中國加入英鎊集團大為不滿。在國民政府推行法幣改革以前,美國曾以收購中國1億盎司白銀為條件,要求法幣與美元之間確立固定匯率,但國民政府沒有接受。于是同年12月9日,美國停止在倫敦市場收購白銀,國際市場白銀價格隨之下跌,這樣國民政府若按市價出售白銀,中國將蒙受巨大損失。通過出售白銀換取法幣準備金的單邊計劃受挫。 迫于現實,國民政府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