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于4月12日就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的政策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這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即存款準備金率由現行的7%提高到7.5%。現執行7%存款準備金率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有關外資金融機構,將執行7.5%的存款準備金率;根據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制度要求,資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機構,將執行8%的存款準備金率。農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暫緩執行提高0.5個百分點存款準備金率的規定,仍執行6%的存款準備金率。
二、這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主要出于什么考慮?
這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是對所有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的普遍的調整。今年以來,國民經濟繼續快速增長,消費需求穩定增長,城鄉居民收入穩步提高,對外貿易增勢強勁,財政收入大幅提高。但經濟運行中仍然存在投資需求進一步膨脹、貨幣信貸增長偏快、通貨膨脹壓力加大等問題。貨幣信貸過快增長會引發通貨膨脹或資產價格泡沫,可能形成新的銀行不良貸款,積聚金融風險。此次存款準備金率提高0.5個百分點,主要是為了防止貨幣信貸總量過快增長,保持國民經濟平穩快速健康發展。
三、這次提高準備金率對商業銀行會有什么影響?
目前,金融機構頭寸比較寬松,在人民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和超額存款準備金余額超過2萬億元,并持有3萬多億元流動性較高的國債、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票據等資產。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后,金融機構將一次性減少可用資金1100億元左右,商業銀行仍將會保持正常的支付清算水平,并具有平穩增加貸款的能力。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不影響居民的經濟生活。
四、為何對農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沒有提高存款準備金率?
當前正處于春耕時期,農業生產資金需求比較旺盛,應支持農村信用社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入,而且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剛起步,也需要給予相應支持,因此決定對農村信用社暫緩執行提高0.5個百分點存款準備金率的規定,仍執行6%的存款準備金率。考慮到城市信用社整頓工作尚未結束,對其也暫緩執行提高0.5個百分點存款準備金率的規定,仍執行6%的存款準備金率。
五、請您談談下一步貨幣政策的取向?
人民銀行將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貨幣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加強預調和微調,引導貨幣信貸適度增長。保持貨幣信貸的適度增長,防止大起大落,有利于促進金融市場持續平穩協調發展。人民銀行將按照國務院的意見,積極推動并加快研究通過制度創新、產品創新擴大直接融資渠道的措施,研究引導合規資金進入股市的具體辦法,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促進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來源: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