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毛澤東就想起他的稿酬,大家會問毛澤東該有多少稿酬?毛澤東的稿酬一直是個謎,是個鮮為人知的謎。據汪東興說,毛澤東稿酬累計多少,以什么名義存放,當年只有周恩來、汪東興、張玉鳳三人知道。
時過多年,毛的稿費是怎樣計算的,毛生前對其稿費安排是否有立遺囑等等一連串問題已不成為秘密了吧?其實,毛澤東著作,以選集、文選、單行本、語錄、詩詞出版的稿酬為主,加上外文出版的版權費及稿酬累計加利息,到底有多少?直到二○○四年第九期《黨史博采》和《黨史文苑》兩本刊物上才分別載文有了披露。
這是從二○○三年七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 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這方面的內情才露端倪。說了半天,那么毛澤東的稿酬累計至今究竟有多少?截至二○○一年五月底毛澤東稿酬已達一億三千一百二十一萬元人民幣。
據述,一九六七年十月(請注意這是“文革”初期──筆者注),毛澤東曾自己查過稿酬情況,當時有五百七十多萬元。毛在“五百”二字上畫了個圈,批曰:上繳黨費。結果,毛此舉被“中央文革”卡住,未交黨費!
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四人幫”垮臺,毛澤東已逝世──筆者注),汪東興在清查毛私人財產時發現,毛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稿酬累計存款為七千五百八十二萬余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戶的。另外,毛澤東還以個人名義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的戶頭,賬上通常存有八九十萬元。
從這些數字賬目來看,毛澤東的稿酬百分之七八十是來自“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因為那時《毛澤東選集》等毛著作印行最多,發得最廣,到后期全國十億人口,差不多人人一套《毛澤東選集》……若要問毛澤東生前有否提取過稿酬?怎么用的?
毛澤東在一九五九年四月至一九六一年十月,曾從稿酬中提取二十二萬元,給七名黨外知名人士,其中給章士釗十萬元(注:一九二○年四月,章士釗在上海曾贈二萬塊銀元給困境中的毛澤東。此次毛戲稱,這是還給章士釗的舊債)。一九六六年初,又提取了十萬元給程思遠。從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六年二月,毛澤東先后九次提取三十八萬元人民幣和二萬美元給了江青。毛曾先后兩次給汪東興四萬元(其中有一點五萬元是給汪東興家屬修理房屋用的)。關于對毛澤東稿酬遺產處理,中央曾有個意見:毛澤東是屬于全黨的,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毛澤東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給江青和親屬的。江青曾先后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遺產,要提取五千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都遭到拒絕。李敏、李納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后來由中辦先后給她們兩人撥下二百萬元人民幣,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
如上所述,毛澤東著作的稿酬主要是在一九六六年以后“文革”期間,《毛澤東選集》和著作單行本及《語錄》本,全國各大印刷廠大量印制,送發給每個“革命群眾”,按照當時“破四舊”規定,一律不發稿酬。
可是毛澤東是至高無上的領袖,稿酬是勞動所得,當然按最高標準發給。所以出現了一億三千多萬元的毛澤東稿酬,況且,毛澤東著作中,有些文章不是毛寫的,如《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胡喬木生前多次說過是他起草寫作的。還有不少文稿是胡喬木、田家英等起草寫作的,是“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
近年來出版《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理應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個公民都是納稅人”的要求,向國家納稅。對此,國務院的答復有三點批示:第一,作為特殊性質,特殊狀況處理毛澤東稿酬、版權費,以不納稅為準;第二,還是作為黨的資產的特殊性處理;第三,如毛澤東的親屬要領取,原則上按照以前的政策辦理。
筆者認為,毛澤東的稿酬隨著《毛澤東選集》的不斷新版,詞詩的再版,外文版權費等還會不斷增長,應有個管理處置的辦法,把毛澤東的稿酬管好用好。這才可能符合毛澤東的遺愿。
文/丁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