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日前出臺的《關于恢復房地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從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對購房戶按購房款總額,分1.5%、1%、0.5%三個等級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同時,還對2009年6月30日前按期開工的商品房項目,給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優惠。
9月2日,河南省政府也發布了類似政策。一是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額度由目前的30%調減為20%,最高貸款額度根據各市房價情況適當提高,貸款期限可延長至20~30年;二是從2008年9月1日起到2009年8月31日,各商業銀行對商品房購買者實行房貸最優惠利率;三是凡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免除房地產交易稅,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可按一定比例減免房地產交易契稅。事實上,不同版本的“救市”政策早已在全國暗流涌動。在此之前,至少已有長沙、成都、北京、廈門等相繼出臺了促進當地房地產發展或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支持力度的政策。
為什么管理層能容忍股市的大起大落?為什么地方政府又要竭力維護樓市的大起不落呢?中國房價高得離譜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中國房地產嚴重泡沫也是一個不爭事實!是繼續養泡沫、還是擠泡沫?泡沫養大風險不是更大?!就像是有洞的氣球,是先補洞還是繼續打氣?不補洞光打氣有用嗎?沒有大起怎會大落?!沒有大起怎怕大落?!地方政府托市,違背市場經濟法則!違背公平法則!有悖于中央宏觀調控精神!不利于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但筆者認為,現在地方政府“托市”無異于飲鴆止渴,給老百姓吃藥!現在有錢有權的人都已經有房(許多都在炒房),但廣大的中低收入者由于在資源、經濟和信息方面的弱勢,加上我國保障住房的嚴重滯后和歷史欠帳,不得不接高房價最后的一棒!現在地方政府真正需要做的工作不是托市,真正需要做得是不要越位,把保障住房建設好!商品房房價讓市場自己去解決。中國房價的“畸高”是地方政府長期越位的產物!
什么叫“穩定房價”?!難到中國房價大起不落才叫“穩定”嗎?!難到中國房價漲了20年也算“穩定”嗎?!相關人士的算術水平真成了問題?!連常識都不懂?!
假如,現在地方政府托市,繼續維護中國房地產業的超額壟斷利潤,忽悠最需要同情和幫助的廣大中低收入者接高房價最后一棒,這是不負責任的!是不公平的!實質是將風險轉嫁給廣大中低收入者(當然投機客另當別論)!或將催生中國式的“次貸”(某種程度上,中國的‘次貸’已經產生,其數以萬(億)計的‘房奴’就是佐證)!將威脅到中國廣大中低收入者的財產全!將加大中國經濟轉型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難度!房價大起后的理性回歸是常識、是規律!也是民生和民意!為什么有關方面視而不見、充而不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