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和能源等基礎產品的供求關系,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抓緊理順重要能源資源產品的價格關系。(六)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全面落實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監督和行政執法,督促地方和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嚴格環保監控,強化重點污染源監管。(七)抓好財政增收節支工作。加強稅收征管,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對用于解決民生問題的支出,要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別是防止年底突擊花錢,堅決制止各種鋪張浪費。
(八)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繼續加強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努力保持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九)認真做好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抓緊落實《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加快制定配套規章和工作方案。加大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力度,確保安全生產。(十)努力解決好涉及民生的問題。出臺并落實保障低收入群眾和特殊群體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臨時伙食補貼,對汶川地震重災區高中和高等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特別資助。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降低住房交易稅費,支持居民購房。繼續做好困難群眾就業幫扶工作,特別要做好受災地區勞動力就業和倒閉、轉產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工作。加快災區公共設施建設,確保群眾安全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