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火拼"分期付款業務 |
發布日期:2006-11-21 15:53: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新聞晨報 記者:李強 分期付款買東西,這種化整為零的新興消費方式,已成為近來各大銀行利用信用卡“圈地”的“首席武器”。從年初個別銀行的小試牛刀,到如今,幾乎所有國內銀行均已介入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據部分銀行透露,目前信用卡分期的月營業額已達上千萬元。 主要銀行均已涉足 近日,建設銀行信用卡正式推出消費分期付款業務。至此,在國內信用卡市場份額靠前的主要銀行均已介入分期付款的競爭。 與交行、廣發等銀行一樣,建行推出的分期付款業務也無商家、商品的限制,只要是千元以上的消費,就可以申請信用卡分期付款。建行還規定,分期付款的持卡人可獲得雙重信用額度,分期消費額不影響其他信用透支。 銀行近期之所以競相介入分期付款市場,都出于對其贏利前景的良好評估。據一份銀行內部調查報告顯示,消費潛力頗大的68%的在校大學生和76.2%的公司白領對分期付款業務感興趣,并愿意嘗試。 對普通消費者來講,一次性透支消費如不能在免息期內按時還款,需支付萬分之五的日利率,而辦理分期付款則只需支付相應的手續費,且不影響信用記錄。同時,信用卡分期付款的申請手續相對小額消費貸要簡便許多。 手續費變相抬高成本 雖然所有推出分期付款的銀行均聲稱“免息”,但分期手續費卻不能豁免,實際上這比貸款利率還高。以建行為例,其分期付款手續費標準為:3個月費率0.7%,6個月和12個月的費率0.6%,上述標準已是目前業內最低的。不過,如果分期12個月還款,月手續費為0.6%,一年合計手續費率為7.2%,仍比現行1年期貸款利率6.12%高出1個多百分點。 同時,持卡人還需注意,手續費一旦交付將很難退還。銀行規定:若持卡人由于退貨而申請提前終止分期付款,已入賬的各期分期手續費將不予退還;持卡人可申請提前結束分期付款,但需在下一個還款日之前一次性歸還剩余的所有本金及所有分期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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