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楊先龍等全國人大代表第三次遞交了關于盡快解決中國郵票長期深幅打折問題的議案。而2004年、2005年郵票打折問題曾兩次以議案形式遞交全國人大。
楊先龍等全國人大代表在議案中表示,2004年國家郵政局對議案采取應付、回避的態度,郵票打折現象不但沒有好轉,而且越來越嚴重。2005年第二次議案提出后,國家郵政局采取了一些舉措,使郵票打折狀況有所好轉。但楊先龍代表認為,要徹底解決郵票打折問題,仍有許多務實的工作要做。為此,議案又提出四項建議:
一、國家郵政局對明顯違反《郵政法》的事情應堅決加以糾正,如不允許特快專遞貼用郵票等。
二、國家郵政局與中國集郵總公司要徹底分離,現有的郵政政企不分的體制是郵票長期打折的根源。
三、必須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特別是對虛報、瞞報新郵預訂數、郵票銷毀量等有關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四、過了發行期的郵票要銷毀,并及時公布郵票銷毀清單,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令人不解的是,公布銷毀清單已三次在議案中提及,可國家郵政局至今也未能實施。
引人注目的是,這次楊先龍等全國人大代表除了遞交有關郵票打折問題的議案外,還遞交了“關于《郵政法》應增加保護消費者權益條款的建議”和“關于嚴格監察郵政部門行業不正之風的建議”。
前者建議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在修改《郵政法》時,重點考慮增加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條款。建議國家郵政局發行的郵票應在郵政部門所有的寄遞業務使用,包括特快專遞、信件等都必須貼用郵票,禁止用蓋戳表示郵資已付;建議國家郵政局發行的郵票都要保證在全國郵政窗口暢通無阻地使用,不方便用戶使用的大面額郵票,要允許兌換找零;建議消費者購買中國郵政發行的郵票后,沒有使用完的郵票可以向郵政部門兌換成等額的人民幣;建議不能允許國家郵政發行的郵票,人為地分為通信郵票和集郵郵票。
后者建議國家監察部對1997年“香港回歸”金箔小型張的發行狀況、2006年初生肖狗年郵票加紙折賣高價的內幕,以及發行期內郵票高于面值或低于面值出售等現象進行清查等。
來源:中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