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363號文件
國家郵政局文件
國郵[2006]3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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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局:
2006年,國家局將紀特郵票的銷售政策由“預訂為主,零售為輔”調整為“預訂和零售并舉”,以進一步加大了郵政營業窗口紀特郵票的零售工作力度,滿足多樣化的社會需求,促進紀特郵票在通信領域中的使用。按照2006年紀特郵出售辦法規定,紀特郵票自發行之日起,在全國各地郵局出售,出售期限6個月。過了6個月的出售期限后,所有郵局都不得銷售。為使上述規定落到實處,切實做好2006年發行的已滿發行期限、用于營業窗口零售的紀特郵票(含小型張、小全張、小本票)的退繳銷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
各省(區、市,下同)郵政局要高度重視零售紀特郵票退繳工作,認識到退繳工作對凝聚和發展集郵者隊伍、促進集郵市場的健康發展和樹立企業誠信形象都有著重大的意義。省郵政局要成立由主管局長任組長,郵資票品管理部門、財務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紀特郵票退繳專項工作組,加強領導,周密安排,指導各級集郵經營管理部門認真落實國家局要求,把紀特郵票退繳作為一項長期、常規的工作來抓。做到退繳工作組織有序,責任明確,行動一致,不出現漏繳、瞞報、丟失等情況,切實把退繳工作做實、做細。
二、工作安排
(一)退繳時間
各地郵局要在每套紀特郵票發行期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將未售出的紀特郵票全部逐級退繳到省郵政局的郵資票品管理部門,統一封存,待國家局通知后上繳銷毀。零售紀特郵票退繳銷毀的財務處理辦法另行下發。
(二)報表要求
1.縣級紀特郵票零售網點要認真填寫《2006年零售紀特郵票退繳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一式兩份。統計表經縣郵政局局長和郵資票品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縣郵政局公章后,一份交零售網點留存備查,一份隨封存的零售紀特郵票上報市(地)級郵資票品管理部門。財務核算尚未實行市縣一體化的縣郵政局填寫《2006年零售紀特郵票退繳情況統計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其他兩份同上。紀特郵票退繳的其他業務流程按照《郵資票品管理規程》規定處理。
2. 市(地)級郵資票品管理部門要對所轄縣級零售網點上繳的未售出的紀特郵票進行清點,匯總本級零售網點及縣級網點退繳的零售紀特郵票,并填寫《2006年零售紀特郵票退繳情況統計表》一式三份。統計表經市(地)郵政局主管局長、郵資票品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市(地)郵政局公章后,一份交郵資票品管理部門作為出庫依據,一份交財務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一份隨封存的零售紀特郵票上報省級郵資票品管理部門。紀特郵票退繳的其他業務流程按照《郵資票品管理規程》規定處理。
3. 省級郵資票品管理部門要對市(地)級郵政局上繳的未售出紀特郵票進行清點,匯總全省退繳的零售紀特郵票,并填寫《2006年零售紀特郵票退繳情況統計表》一式三份。統計表經省郵政局主管局長、郵資票品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省郵政局公章后,一份交郵資票品管理部門作為出庫依據,一份交財務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一份隨封存的零售郵票上報國家局。紀特郵票退繳的其他業務流程按照《郵資票品管理規程》規定處理。
4. 各省郵政局要在每套紀特郵票發行期結束后的一周內,將填寫好全省退繳郵票數量的《2006年零售紀特郵票退繳情況統計表》報國家局公眾服務部,并將該統計表傳真至010—665*****轉8***,電子版發送到郵資票品管理系統發文系統。
(三)封存要求
退繳的紀特郵票要按照圖別每20枚粘貼在一張紙上,以便于清點。退繳到省郵政局的零售紀特郵票可暫不裝袋,在庫房按紀特郵票品種以市(地)級為單位分開碼放進行封存。
三、其他要求
各地郵局要嚴格執行紀特郵票發行期6個月的規定,對過發行期的零售紀特郵票,一定要全部撤下柜臺,不允許再進行銷售。各級郵政局要對零售網點的退繳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違反規定繼續銷售的,要嚴肅處理。退繳工作要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包括庫存郵票和營業員票底)。要做好退繳紀特郵票的帳務處理,做到帳實相符,賬帳相符,出現盈虧的一定要查實原因,不允許設立帳外帳、帳外庫,堅決杜絕企業墊款購買紀特郵票進行留存。
附件:2006年零售紀特郵票退繳情況統計表
國家郵政局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