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為確定產品的真假,“東芝”投影機的中國獨家總代理竟把1元人民幣貼在投影機底部做為防偽標簽。
可以肯定地說,這種用人民幣做防偽標簽的行為,不僅是對人民幣的不尊重,而且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其實,類似這樣對人民幣極不尊重、違法使用人民幣的行為時有發生。山東省青島市某外國語學校舉辦宣傳活動時,將許多1元新版人民幣放入禮花炮筒內打上天;沈陽鐵西區某大型超市內一個照大頭貼的店,竟拿100元人民幣當背景。
人民幣作為我國的法定貨幣,如同國歌、國旗一樣,代表著國家和民族的尊嚴,每個人都應該尊重它,保護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嚴禁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很明顯,用人民幣做防偽標簽是妨礙人民幣流通的違法行為。因為人民幣只能當作貨幣使用,充當流通手段,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商業用途都是非法的。
一位銀行家曾說:“你到一個國家所見到的第一件東西就是鈔票,它就像一個國家的面子,馬虎不得。”遺憾的是,有一些人,使用人民幣時屢屢“越軌”,而更為遺憾的是,我們卻很少聽到、見到其行為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來源:金融時報 (200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