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掘出的清、民國時期福建地區行用的123家160多種單面豎式私票(俗稱“直票”)的珍貴實物中,偶然還可見到票面上多次被部分兌取或存入的記載。這種賦予貨幣具有現代儲蓄存折的作用,使福建私票再次引起收藏愛好者及金融研究人員的關注。
一、福建私票不僅可一次兌清,還可分次兌付。根據資料記載及實物考證,福建“直票”,具有“憑票支錢”、只認票不認人、不需討保、可代替現金使用的特征,實質上是錢莊簽發的不記名的即期本票或支票(道、咸、同、光年均見私票無店號名,“天頭”內直呼“支票”的)。 這表明持票人在需要時,可將私票拿到出票店或其分號、聯號進行全額兌取。在收藏的實物中我們還發現如道光二十三年“長泉”號 福州東泉有限公司陳紀東先生提供 私票,其面值旁有“支錢壹千貳百文”等兩筆支出記載。已知有6次支出的記載,為支出次數之最。由此可見,福建私票還可以分次部分兌取。
二、福建私票不但可以分次兌取,還可以存入。在發掘出的160多種福建私票中,發現其中兩枚私票的面額旁,留有毛筆書寫并加蓋出票店號印章的“充值”現象,其作用已由貨幣擴大為類似銀行的儲蓄存折。如同治年“騰利”、“森春”號私票正面的圓形壓錢印文下分別載有“外加錢壹百文”、“外加錢三千陸百文”等。
來源:收藏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