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第一案引發討論 |
2006年,宋榮貴利用銀行提供的黃金買賣交易系統,十天內買賣黃金2100千克,獲利2100多萬元。但很快被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劃走。宋榮貴將銀行告上法庭,卻被銀行反訴。由于涉案金額巨大并挑戰諸多法律空白,此案被稱為“中國黃金第一案”。日前,山東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支持銀行行為,撤銷該客戶126筆“紙黃金”交易。 客戶借銀行漏洞炒金賺了兩千萬被收回,這事你怎么看?昨日,上述新聞爆出后,立即在網絡上掀起了一場“口水戰”,在新浪微博上,截至昨晚8點,參與該話題的微博數量已超過18萬條。討論的焦點在于銀行漏洞造成的客戶盈利,究竟應該誰來擔責? “不當得利是個筐,什么都可往里裝!銀行自己的漏洞,為啥要客戶來擔責?”“國外銀行ATM機雙倍吐鈔,人家聲明是銀行自己的過錯,客戶可以不用交回取款。怎么我們和國外就這么大差距呢?”很多網友反問銀行,如果客戶用銀行的這套系統交易虧錢了呢?銀行是不是也要賠償?大部分網友認為,銀行的漏洞造成客戶贏利,不應由客戶擔責。 專家釋疑 他究竟 鉆了什么空子 據當地媒體報道,自2006年6月29日起,宋榮貴以遠低于銀行黃金報價的價格買入,隨即又以接近銀行報價的價格賣出,反復操作,到7月8日,共獲利2100余萬元。法官發現,宋榮貴是以一種叫“止損委托”的方式進行的65筆買入交易,設定的委托買入價均低于當時的銀行報價,違反了交易規則。銀行交易系統本應拒絕接受,但由于該系統存在漏洞,沒有作出正確判定。 那么這個漏洞究竟是怎么回事?記者昨日咨詢了南京一家開辦紙黃金業務的銀行,該行相關負責人解釋,2006年紙黃金業務只能單向做多,也就是低買高賣。客戶在購買黃金時,可以一邊掛獲利委托,一邊掛止損委托。“打個比方,如果現在黃金的市場價格是323元/克,你買的時候肯定希望買入價比市場價要低,你可以設個比323元/克低的價格比如300元/克,這就是獲利委托,但有可能黃金價格并不像你想的那樣往下走,而是往上走,高過323元/克,你也可以設個325元/克的價格,這就叫止損委托,以這個價格買入可能還有得賺,可以減少你的損失。”這位負責人表示,按常理,止損委托價格應該是高于當時市場價格。 昨天下午這位負責人現場為記者驗證了一下,當時黃金市場報價為323元/克,這位負責人在掛止損委托價時,故意報了個310元/克,結果系統立即顯示“委托價格不合理”,無法掛單。“低于銀行報價的止損委托卻成交了,很可能是當時銀行系統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