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哲學歷史觀認識早期中國現(xiàn)代金銀幣設計 |
發(fā)布日期:10-04-06 12:22:43 泉友社區(qū) 新聞來源:南京浩洋blog 作者:孫浩洋 |
。這也是在我國特有制度條件下制約性的具體表現(xiàn),設計師們一般是無法超越或擺脫的,即使有,其幅度也極其微小和有限。我拜讀過不少金銀幣設計師的“創(chuàng)作體會”和“設計手札”,從中能看出絕大多數(shù)錢幣的設計任務、設計原則都是已經確定好了的,因此,給設計師們留下的空間就非常有限了。 金銀幣的設計,是整個金銀幣鑄造、發(fā)售的核心所在、是靈魂,筆者感到很有必要談一談: 一、無國名紀念幣 系指1980年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1980年第13屆冬奧會、1981年起發(fā)行的中國出土文物系列紀念幣。雖然沒有國名,但是這類錢幣都有一個十分突出的共同特征:設計師們均在顯要位置鐫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以此時有效的1978年版本憲法來看,在憲法第四章中,就明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定義。因此,這種設計完全合法,可以代表國家。筆者感覺,就該幣上的“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及其會徽尚缺一些力度,因為從正統(tǒng)意義上還不能替代,理由是它們并未列入當時的國家憲法。 二、無國徽、無國名紀念幣 有從1981年起陸續(xù)發(fā)行的生肖紀念幣1981年雞、1982年狗、1983年豬、1984年鼠。它們均以“北京”二字代替國名或代替國徽。這個現(xiàn)象和無國名類的錢幣在實質上是異曲同工,“北京”可以說能代表國家,但必須是限制在特定的時段和明確的地方,況且1978年時,“文革”才結束沒幾年。1978年、1982年兩個版本的我國憲法第四章定以北京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故該紀念幣上出現(xiàn)“北京”,完全可以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是在“文革”時期,比如在農民的草帽上、工人的茶水缸上、“人民群眾”的旅行包上,非常莊重地印上“北京” 的現(xiàn)象十分普遍,在國外甚至可以代表國家。筆者認為,假如設計師所鐫刻的不是北京,而是南京、或西安、或洛陽,那么,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雖然南京、西安、洛陽與北京并稱為中國傳統(tǒng)的“四大古都”,可在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為北京,此時的憲法也是這么定的。在1985年牛幣和1986年虎幣都增加了國名,同時取消了“北京”字樣,這是很明顯的用意。 三、紀念幣上使用了已廢止的簡化字 指1982年第12屆世界杯、1986年第13屆世界杯和1989年發(fā)行的第14屆世界杯紀念幣。今人如何看待這幾款幣上陸續(xù)出現(xiàn)了已廢止了的“賽”的簡化字?我們必須要從當時的漢字改革和失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