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晨報
□宗文
張先生經營一家店鋪。日前,某大公司在張先生所在地發展特約代理商,張先生有意接洽,但該公司對代理商的資信情況要求較高。經人指點,張先生持自己所有的本外幣存款和憑證式國債到開戶銀行辦理了存款證明,以此取得了公司的信任,并成功獲得代理權。
存款證明是由銀行為存款人出具的、用以證明存款人已經在本行存有一定金額款項的書面證明。目前,居民開具存款證明多數是用于經濟往來和出國留學、移民等用途。
辦理存款證明的手續非常簡單,只需持有銀行存折和身份證件,并向銀行交納幾十元手續費,便可取得存款證明。居民手中的本外幣存款、國債都可以按存款額或票面金額(記賬式國債需銀行確定折算金額比例)開具證明,不在同一個營業網點存入,但同屬一家支行或分行的多張存款可以開具一張存款證明。存款證明開具后,銀行將凍結賬戶,凍結期限一般為3個月,也可根據客戶需要適當延長或縮短,最長不得超過1年;凍結期內,不能提前支取存款,客戶如需提前支取,應向銀行提出申請,辦理撤消存款證明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