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郵者對發行中國紀特郵票之愿:
1、立即停止對紀特郵票的郵集郵公司發行。集郵公司是企業,不是國家郵政局機關,沒有發行郵票的權利。至遲應從七月開始,所有郵票,無論是何種郵票全回歸郵政營業窗口發行與出售。并配套改變現行的包裹和特快專遞的收費(現金)制度,給全國郵政基層郵局認真執行“406號文件”創造條件。
2、維護基層郵局職工利益,立即取消對郵票的“上繳雙軌制”。將預收的今年郵票預訂款,按比例返還基層郵局。
3、發行郵票的渠道要梳理暢通,一定要按首發日在城鄉所有郵政營業窗口,面向最廣大的郵政信函用戶與集郵者,保證全套,并不限量地按時發售。
4、新發行郵票,保證在半年發行期內,充足供應需要者。并允許購郵者能隨心任意選擇。若出現地區間需求不平衡,可由郵政內部調撥調劑,或增印解決。
5、半年發行期后,紀特郵票一律從郵政營業窗口收回,交集郵公司或專營集郵臺經營,漲跌隨行就市。允許一定量的合理庫存,超過的多余量,每年集中銷毀一次,并向社會公布庫存量與銷毀量。
6、每年新發行郵票的圖案,在評審定稿前,一定要有三個月以上的公布與接收意見修改時間,必要時對有爭議圖案或方案,交全民投票表決。
二、集郵者對“普資封片”發行之愿:
1、立即把只對“公費消費”發行的“普資封片”,回歸向最廣大的郵政信函用戶與集郵者。在郵政網點的所有郵政窗口公開出售。
2、改變普資封片的發行方針政策,可接受單位與個人加印,承印起點降到 100 ,而且要價格合理。任何對普通用戶設置高門檻的行為,都應被認為是違背“保障消費者權益”。
3、另發行商用郵資封片,專供商業信函之用。
三、集郵者對“個性化郵票”發行之愿:
1、立即改變發行方針政策,只為公民“自費消費”服務,禁止任何為商業目的印售“個性化郵票”。對商業目的而印售的“個性化郵票”,一律沒收并課以重罰。
2、對公民承印,也要同絕大多數國家與地區一樣,從一版起印。價格定與提,一定要經認證會通過,報經物價部門審批。不允許像在綿陽那樣,隨意提高到 45 元一版的事再次發生。
3、任何愿為自己訂印紀念封片的用戶,可同時得到相配套的訂印“個性化郵票”的服務。
來源:中國投資資訊網 作者:張紹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