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古錢幣看困擾千年的錢荒 |
發布日期:13-09-11 16:54:52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 |
。”總之,在誘人的巨大利益驅動下,法令雖嚴,但其結果是屢禁不止。這場銅錢爭奪戰,南宋一敗涂地。 大千世界 短陌:與錢荒如影隨形 短陌是指以不足一百實數的錢當作一百錢使用的現象。百文錢為“陌”,十足的百文錢稱為“足陌”,不足百文錢的稱為“短陌”。這種離奇的貨幣計量方式,世界各國是沒有的,卻在我國存在了1500余年,歷史上每次的“短陌”現象總是伴隨著“錢荒”的存在而出現。 關于“短陌”的由來,最早記載于魏晉南北朝時期。東晉著名煉丹家葛洪在《抱樸子·微旨》中說:“取人長錢,還人短陌。”當時這種做法只是少數人占人便宜的做法,為人所不齒,《抱樸子》甚至視為會折壽的行為之一。合理不合法的“短陌”現象突出地發生在南朝蕭梁后期。《隋書·食貨志》中記載,梁武帝蕭衍時期,詔令規定,“自破嶺以東,以八十為百,名曰東錢;江郢以上,以七十為百,名曰西錢;京師則以九十為百,名曰長錢。中大同元年,天子乃詔通用足陌。詔下而人不從,錢陌益少。至于末年,遂以三十五為百云。” 唐朝中后期,由于錢重貨輕,“短陌”又一次出現。長慶元年,穆宗敕,“從今以后宜每貫一例除墊八十,以九百二十成貫,不待更有除及陌內少欠”。這標志著唐中央政府不得不承認這一因貨幣流通規律所致的“陌內欠錢”現象,并作出統一的“除陌”規定。 北宋時期,宋太宗趙光義規定一律以七十七文為一陌,七百七十文為一貫,稱為“省陌”。到了后來的明清時期,據《畿輔通志·錢幣》記載:“京師用錢以五百為一千,名曰京錢;宣郡以三百三十三為一千,名曰宣錢;通州以東至山海關,以一百六十六為一千,名曰東錢。不知起于何時,相傳前明兵餉不足,以故減短之數因地而異。” “短陌”法可以節約銅錢及銅料,并且在不增加鑄幣數量的前提下,滿足貨幣支付的需要,維持社會的穩定。但是貴族和豪商往往會在放債時按“短陌”法付錢,“足陌”收錢,以此盤剝農民。廣東一帶盛行的“九出十三歸”的借貸方式,就是“短陌”法的繼續。 奇思妙想 “理發師妙計”解錢荒 南宋張端義寫的《貴耳集》中記載有這樣一段故事:“京下忽闕見錢,市間頗皇皇。忽一日,秦會之呼一鑷工櫛發,以五千當二錢犒之。諭云:此錢數日間有旨不使,早用之。鑷工親得鈞旨,遂與外人言之。不三日間,京下見錢頓出。” 秦會之就是當時的宰相秦檜。這段故事講的是南宋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