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機制幣概述 |
發布日期:11-07-26 09:12:05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文物天地 作者:戴志強 沈鳴鏑 |
,幣面書有“光緒元寶”四字,中間沒有方孔而為滿文“寶廣”,上環書“廣東省造”,下環書“每百枚換一元”;背面是飛龍圖案,書英文“廣東、一分”;每枚重二錢。但此制不合民間的習俗,后來將“一分”改為“十文”;將“每百枚換一元”改為“每元當制錢十文”,即把銅元改為對制錢作價。這就形成了光緒元寶銅元的基本格式。
銅元的初制階段,成色穩定,外形美觀,制作整齊、精巧,又彌補了制錢的不足,順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大趨勢,受到人民的歡迎。廣東開制光緒元寶銅元成功之后,清廷于光緒二十七年諭令沿江沿海各省仿造。到光緒三十一年(1905)五月,已有十七省開制,設局多至二十處,幾乎遍及全國。 清末銅元的面額分有二十文、十文、五文、二文和一文。四川試制過光緒元寶三十文銅元,是例外。社會上主要通行的是當十銅元,即所謂“單銅元”,當二十的也比較多,即所謂“雙銅元”;而當五以下的很少。光緒元寶銅元版式變化極多,不僅各省之間不同,即使是本省的,變化也多,面值文字表述多樣,龍紋圖案,花紋形態,文字大小、位置,有無星點,星點多少、大小等,版式不勝枚舉。 由于光緒元寶銅元大量制行,嚴重的供過于求,銅元泛濫貶值。清政府為了維護信譽,于光緒三十一年五月,在天津設立戶部造幣總廠開機試制“大清銅幣”,面值分為當制錢二十文、十文、五文、二文四等。同時,又頒布了《整頓圜法章程》十條,停止制造光緒元寶銅元。並對銅元的成色、重量;流通數量及禁止傾銷牟利等做出了具體規定。戶部大清銅幣十文銅元,幣面珠圈內書“大清銅幣”四字,上為滿文“光緒年造”,滿文的兩旁是干支紀年,左右兩側書“戶部”,下書“當制錢十文”;背面中間珠圈內為大清龍圖案,上橫書“光緒年造”,下環以英文“大清帝國銅元”。宣統年間繼續制造,只是把“光緒年造”改為“宣統年造”。 各省所制銅元,由戶部統一頒發祖模,只在幣面中央加一個或兩個小字代表省或地區之名,計有湖南(湘)、江西(贛)、湖北(鄂)、河南(汴)、直隸(直)、江蘇(蘇)、安徽(皖)、福建(閩)、廣東(粵)、四川(川)、云南(云、滇、川滇)、浙江(浙)、奉天(奉)、江南(寧)、吉林(吉)、山東(東)、清江(淮)等。 “大清銅幣”也以當十銅元流通最廣,二十文的次之。《整頓圜法章程》雖規定各種銅元的制造成數,但是實際上五文、二文銅元的制造極少,而一文銅元,只有廣東、湖北、直隸等省制造過。所以光緒三十四年(1908),由度支部造幣總廠統一制造了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