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機制幣概述 |
發布日期:11-07-26 09:12:05 泉友社區 新聞來源:文物天地 作者:戴志強 沈鳴鏑 |
令制大總統肖像紀念銅幣,并分令各省造幣廠“照式鼓鑄”。天津造幣廠根據指令,制造了袁像共和十文銅元開國紀念幣,面為袁世凱戎裝半身像,背書“中華民國、共和紀念、十文”,配以嘉禾圖案。此后湖北、安徽等省也相繼制造,正面為“五色國旗”相交“十八星軍旗”,上書“中華民國”,下書“開國紀念幣”,背面外圈書英文“中華民國、十文”,中間嘉禾圖案配以面值“十文”;字體、花紋、珠圈等,多有不同版別。同時還試制過當二十文和五文的銅元,但未正式發行。
民國三年公布的《國幣條例》,對銅元種類、重量、成色作了詳細規定。民國五年,制造了二分、一分、五厘三種面值的嘉禾圓孔銅輔幣:幣面書“中華民國五年”及對銀元作價的比值,背面為方袱嘉禾圖。其中二分的未正式流通使用。 民國十六年(1927)國民政府建都南京,次年通過的《國幣條例草案》,確定銅輔幣有一分和半分兩種。民國二十二年,廢兩改元,三月,中央造幣廠開工,又制行了嘉禾圓孔銅輔幣,有二分、一分兩種面值,幣面上方為“中華民國二十二年”。 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實行法幣政策,禁止銀元和舊銅元的流通,民國二十五年(1936)一月,頒布《輔幣條例》,規定輔幣有鎳幣和銅幣兩種,銅幣以分為單位,作為法幣的輔幣,結束了以制錢為單位的輔幣制度,使混亂了數十年的幣制逐漸趨于統一。據此民國二十五年制造了一分、半分銅輔幣,正面中間為古布幣圖案,兩側為“壹分”或“半分”的面值;背為國民黨黨徽及制造年份;次年繼續制一分銅元,圖案未變,只改年號。另天津造幣廠亦仿制過古布銅元,其中少量試制品上添制有“平”字、“京”字。 民國二十六年(1937)日本侵華,中央造幣廠內遷重慶。民國二十七年、二十八年的一分古布銅輔幣,改由重慶中央造幣廠等西南地區造幣廠制造。在民國二十八年一分銅輔幣中,少量古布圖案下書有“桂”字,當為廣西制造。民國二十九年重慶中央造幣廠根據修正的《輔幣條例》規定,制造二分、一分兩等面值的銅輔幣,圖案同前,面值簡書為“二分”、“一分”。民國三十年續制銅元,僅見面值二分的一種。 民國三十七年(1948),國民政府發行金圓券。金圓券的最小面值輔幣為“一分”銅元,由恢復生產的上海中央造幣廠制造。圖案沿用古布、黨徽圖,寫明“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二是地方發行的銅元。民國初期,軍閥割據,各自為政,制造銅元的混亂程度比清末更甚。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江西即試制“辛亥大漢銅幣”。此為辛亥革命 |